赵云忠在巡视省总工会动员会上的讲话

02.12.2014  14:26

省委第八巡视组组长  赵云忠

(2014年11月28日)

 

同志们:

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省委第八巡视组今天正式进驻云南省总工会开展巡视工作。就开展好本轮巡视,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我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政治意识,树牢大局观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巡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5次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作出重要指示,为巡视工作指明方向。巡视的强度、力度和效果前所未有,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四个着力”方面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有力的震慑,赢得了党心、民心。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更加有效管用的制度、反腐的利剑和尖兵,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省委坚决贯彻中央巡视方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硬的制度措施,促进了巡视工作不断改革深化。通过今年前两轮巡视,发现了一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推动查处了一批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巡视质量明显提高,监督作用明显增强。

王岐山同志反复告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省委书记李纪恒在前不久召开的省委五人小组会上也深刻指出,“当前,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不容乐观,任务艰巨”。我们一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从严治党的系列部署上来,增强政治定力、战略定力,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旗帜鲜明地抓党风廉政建设,毫不动摇地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省委巡视组将严格履行巡视监督责任,依规依法开展巡视,剑指腐败问题,巡视出威慑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四个着力”,充分发挥巡视监督的“利剑”作用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巡视组将进一步深化“三转”,聚焦问题,突出主业,紧扣“四个着力”,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巡视组将重点检查监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以下情况:一是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否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三是在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着力发现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等问题;四是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是否存在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违规用人、搞团团伙伙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还要深化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检查党委谋划部署之责、教育管理之责、检查考核之责、领导保障之责,重点检查纪委执纪查处之责、监督问责之责、教育警示之责。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社会各方关注的涉及行业特点的问题线索,巡视组也要了解掌握。

根据安排,省委巡视组巡视云南省总工会的时间为1个月。我们将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综合运用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下沉一级”到领导干部担任过一把手的地方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列席有关会议等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巡视期间,巡视组不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

三、紧紧依靠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共同做好巡视工作

认真做好这次巡视工作,是省委第八巡视组和云南省总工会党组织共同的政治责任。巡视组将紧紧依靠云南省总工会党组织)开展工作,加强与云南省总工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的沟通。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着力发现问题,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地向省委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巡视情况。按照规定,将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省纪委,选人用人问题及时移交省委组织部,巡视情况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及时向云南省总工会党组织反馈,并加强督查督办。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将按程序报告后及时向云南省总工会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督促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抓早抓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这次巡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希望云南省总工会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支持配合巡视组工作。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及时通过内部通报等方式在本单位、本系统公布巡视工作的任务、安排和巡视组的联系方式,鼓励和支持干部职工反映与巡视有关的情况和问题。要搞好结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以及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云南省总工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视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单位认真处理。希望云南省总工会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信访应急预案,密切关注舆情,积极稳妥应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和突发性事件。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反映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了解情况,如实反映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贪污腐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问题。

省委对加强巡视队伍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巡视组要切实肩负起发现问题的责任,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工作作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制定了《省委巡视机构改进作风规定》,明确了纪律要求。我们将坚决执行省委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廉政纪律和保密纪律,自觉接受大家对我们的监督,对我们执行纪律的情况可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871-63993442,63993444)。巡视组在云南省总工会巡视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0871-64106632,移动信访电话:18788558501,邮政专用信箱:昆明7110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65003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在云南省总工会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大家随时与我们联系。

同志们,做好这次巡视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云南省总工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及云南省总工会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同心同德、扎实工作,不断取得巡视工作新成效,为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