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 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将启动
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工作的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市委决定,将于近期启动第四轮巡察工作,组建6个市委巡察组,对东川区委、禄劝县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7家单位(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延伸巡察和“一托二”巡察。
此次巡察包括对东川区委、禄劝县委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适时在两个区县各选取1个乡镇进行机动式巡察;对市交运局、市科技局并市烤烟办、市水务局并滇池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市供销社并市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单位(部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延伸巡察和“一托二”巡察,其中市交运局延伸到其下属管理单位和有关涉及民生福利群众利益的有关处室,其余6家单位按照同一领域、同一行业、性质相似的原则采取“一托二”的方式进行。
《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察内容。严格落实新修改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中央对我省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将脱贫攻坚纳入巡察重点开展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以及市委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的安排部署,参照十届省委第二轮巡视的做法,本轮巡察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开展常规巡察,并对脱贫攻坚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开展专项巡察。常规巡察将着力发现党委(党组)领导作用发挥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部门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营造干事创业发展生态方面存在的问题,其他结合被巡察部门党组织行业、文化、领域特点,需要查找存在的个性问题。专项巡察将着力发现党委(党组)在脱贫攻坚领域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问题,着力发现党委(党组)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中的问题。巡察工作按照巡察准备、进驻动员了解、形成成果、反馈意见、督促整改、移交归档的程序进行。
《实施方案》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协作配合,强化成果运用,严明纪律规矩。巡察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开展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要求,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被巡察部门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察监督,对领导巡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不支持配合、干扰对抗巡察监督,敷衍整改、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责任追究。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审议通过《中共昆明市委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委重大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中共昆明市委文件合法合规性审查办法(试行)〉〈中共昆明市委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事项。(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