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明确

06.03.2015  14:34

2015年3月5日,红河州召开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会议在总结工作成绩,分析形势问题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2015年全州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保护优先,防控结合,为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功立业。

红河州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田黎明在报告中对2014年工作作了全面总结。2014年红河州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人大、州政协的监督指导帮助和在省环保厅,各县市、各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在总量减排、污染防治、生态建设和环保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环境监管不断加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为全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应有的贡献。

会议当前红河州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于困难进行了深刻分析,充分认识了面临的严峻形势。2015年是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做好2015年工作意义重大。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环保厅的要求,会议提出,把2015年工作目标定位为“提质发展年”,全州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一定要“转变观念谋事、转变作风干事”,发扬“时不我待”的精神,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团结拼搏、敢于担当,用心尽心、操心上心抓好分管工作和本职工作,用优异的成绩为为全面推进“一个试点、三大平台”和“美丽家园”建设,实现“一个中心、五个示范”战略目标,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环保部门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面贯彻执行新《环境保护法》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二是持续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创建工作。三是继续推进污染减排专项行动。四是继续推进环评管理和做好环评服务。五是继续推进碧水蓝天环境宜居专项行动。六是继续深化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七是继续推进美丽家园环保专项行动。八是继续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

会议号召全州环保系统:要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