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走在全省前列

29.01.2016  11:34

本报讯(通讯员 文斌) 我州结合实际,全面推行农村居民大病实行州级统筹,提高保障水平,重大疾病保障制度走在全省前列。

我州由新农合基金统一支付个人参保费用,对当年参合农民医疗费用个人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补助。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2种重大疾病保障工作,由新农合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补偿,补偿后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000元的,再由大病保险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给予补偿。还将恶性肿瘤等5种特殊病和精神病等17种慢性病病种门诊费用列入报销范畴,其中5种特殊病门诊报销封顶线4万元,16种慢性病门诊报销封顶线3000元。对精神疾病慢性病患者门诊实行不设起付线,年度内2000元定额实报实销。同时,大幅提高了群众在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报销额度,规定除危急抢救情况和个人特殊需求外,不允许收取任何费用,真正实现了群众住院分娩全免费。

至2015年底,住院群众新农合基本医疗最高可报销18万元,农村居民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13.98万元,两项相加,参合群众住院最高可获得32万元的补偿;住院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90%,门诊最高报销比例达到了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