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环境信访工作
27.11.2014 13:17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下发了《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信访工作的通知》 和《文山州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抓落实。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环境信访职责,建立健全环境信访工作领导机构,确保分工明确、职责明确。二是强化属地管理、做到有访必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环境信访纠纷处理“谁主管、谁负责”,保证环境信访有人接待、有人登记、有人回复、有人负责。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三是强化调查处理、注重工作效果。在环境信访调查处理中注重问题询问到位,现场查看到位,回复解释到位,群众满意到位。对重复投诉人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原因复杂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确保举报投诉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四是强化日常监管、预防环境污染。强化日常监管,保证监察频次,掌握全州污染源状况,第一时间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2013年以来,全州共处理污染纠纷45起,处理率100%;办理来信来访205件,办理率100%。集中查处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27.11.2014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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