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财政局积四举措落实厉行节约政策

14.03.2016  12:48

 

2015年,红河州财政局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要求,积极落实厉行节约措施,从规范管理流程、健全监督体系入手,立足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制度建设,从源头上建立起严控行政支出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截至2015年底,全州“三公”经费支出44653.87万元,同比下降17%,降低8889.22万元。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州财政局高度重视厉行节约工作,多次组织召开有关工作会议,细化制度建设、宣传培训、规范管理等各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将工作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联动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在制度建设中,建立联动机制,积极与州直各单位进行沟通,认真测算支出标准,规范审核流程,做好本级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管理办法的制定以及接待费、伙食费标准的制定工作,出台了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管理办法。

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执行力度。利用会议、网络等形式,向本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宣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各项配套制度,加强对州直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的培训,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形成落实制度的合力,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

四是严控“三公”经费,落实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用等进行规范,认真组织并指导州级各部门及县市“三公”经费季报表的填报,对填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全面客观反映全州“三公”经费的预算和使用情况,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