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局六举措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专户监管检查。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州292个财政专户的设立、核算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财政专户管理中存在的账户撤并和开户行为不规范、部分专户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等问题,提出了加强制度学习、完善内控制度、规范财务会计核算、强化内部监督等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全州财政专户管理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提升了管理水平。
二是组织存量资金清理情况检查。会同州级有关部门开展对11个县市和州级111个预算单位的存量资金清理情况检查。11个县市共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55408.48万元,州级33个预算单位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932.92万元。
三是开展全州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情况检查。采取“上下联动、分口负责”的办法,会同审计、人社、民政、卫生、公积金中心5部门组成16个检查组,对全州140个单位、638个社会保障资金账户管理、会计核算、资金拨付程序、对账制度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403名财务人员的从业资格等进行了检查,涉及各类社保资金176.28亿元。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及时上报州委、州政府,为进一步加强全州社保资金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
四是开展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组成3个检查组开展对12个县市地方财政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2县市预算公开部门909个(政府预算12个,部门预算897个);决算公开部门906个(政府决算12个,部门决算894个)。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进展有序,日益规范,公开内容完整清晰。
五是强化扶贫救灾资金监管。2015年,州级投入扶贫资金3587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30万元,其他扶贫资金6650万元,支持农业生产及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资金6474万元,农村社保方面资金4677万元,农村教育文化方面资金7763万元,农村医疗卫生方面资金30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及彩票公益金方面资金3850万元。针对洱源“3.03”地震和祥云“11.28”地震,及时划拨筹集救灾资金,牵头制定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工作意见,积极配合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民政部门统计上报灾情,参与救灾物资发放和灾情核查,配合民政、住建部门作出民房恢复重建规划,确保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六是认真做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运行督导。2015年3月,州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为确保各项民生资金及时下达,按月督促局内相关科室做好民生资金录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的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各项民生政策通过财政的具体工作落到实处。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民生资金监管平台”日常监管工作,维护财政工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