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谋划“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1月24日,全州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下关召开。会议提出,把握新形势,贯彻新理念,落实新要求,努力开创全州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局面。
会议学习了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和州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十二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部署“十三五”任务。
会议指出,“十二五”期间,全州住房城乡建设紧紧围绕全州中心工作,以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城乡规划体系不断完善,城市控规覆盖率达75.8%;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城镇化率达41.78%;住房保障能力不断加强,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8.3万套305万平方米,保障率达21%;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提升,超额完成省政府“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计划”管网建设任务;资源保护管理成效显著,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体系日益健全,自然生态得到严格保护;园林城市创建步伐加快,全州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22%,城市绿化覆盖率达29%,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5.5平方米;房地产建筑业稳定发展,累计完成投资538亿元,商品房新开工1140万平方米、竣工452万平方米,销售699万平方米。
会议提出,要科学谋划“十三五”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按照州委、州政府提出的以区域协调、城乡一体均衡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进滇西城镇群大理都市圈建设,构建以“一群一核三极”为主体的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和优势互补的城乡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形成以大理市为中心,11个县城为重点,中心城镇为支撑,其他乡镇为基础的布局科学、特色鲜明、分工合理、有机联系、功能互补的城镇体系。
会议要求,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意义深远。要严格遵循城镇发展规划,统筹空间、规模、管理三大结构,提高城市工作全局性,统筹改革、科技、文化三大动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统筹政府、社会、市民三大主体,提高各方推动城镇发展的积极性,牢固树立规划引领意识,切实完善城乡规划;痛下决心,铆定责任,全面加快城镇棚户区改造;满怀深情,肩扛责任,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四方合力、主动服务,加快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先易后难,努力启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环保先行,生态优先,花大功夫抓好城镇“一水两污”建管工作;传承历史文脉,保护名镇名村,让好村好镇好景永留人间;忠诚干净担当,严规守纪,努力打造一支过硬的住房建设规划和人防队伍,以问题为导向,脚踏实地,扎实苦干,确保各项任务高质高效完成。
州政府副州长段玠讲话并代表州政府与各县市签订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大理市和弥渡、剑川、漾濞、永平县政府汇报工作并作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