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蒙自市农发资金管理严守“四关”

08.11.2016  20:06

 

一是严守制度关。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要求,开设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专户和报账资金专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群众自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集中管理、统一使用。

二是严守拨付关。土建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支付额度为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实际造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完成后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90%,剩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竣工运行一年经检查无质量问题再拨付;其它农发项目资金拨付直达项目建设单位和物资供应单位,统一规范资金报账程序、手续,统一规范凭证、附表,保证资金安全运行。

三是严守县级报账关。坚持土建工程资金报账主管领导、财务人员、工程负责人、施工方、监理方五方统一签字,做到各项资料不齐全不报账,各方签字不齐全不报账,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报账,随意增大工程量不报账。

四是严守廉政关。认真执行政策,健全县级报账制运行机制,坚持依法办事,倾心为农,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在项目选项、招投标、资金结算和拨付等关键环节筑牢反腐防线,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