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考核州级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完成情况
本报讯(通讯员 李丽芹) 近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政府督察室、州人口计生委组成考核组,深入到9个州级部门,对《大理州2014年度州级部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责任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组通过听汇报、查看资料、座谈、到服务窗口实地查看的方式对州级各有关成员单位完成责任指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考核组认为,州级有关部门在落实目标管理工作责任制工作中,巩固和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管理机制,按照责任指标要求,认真履行责任,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开展工作,为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做出了积极努力。一是领导重视。各部门建立健全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流动人口机构建设、人员配备和经费拨付上认真履行职责,促进了工作的开展。二是责任落实。多数部门认真落实责任指标各项工作,有安排、有措施、有落实。特别是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落实中,严格把关,及时向当地政府通报查验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效明显。三是有效融合。有的部门在落实责任指标具体工作中把本职工作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进行有效融合,促进了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的提升。
考核组希望在下一步工作中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制度,确保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到位;要细化责任,按照《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晰、细化各部门任务,认真抓好落实,做到上下联动,促进深化落实;要充分利用和整合部门管理资源,以全面坚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制度和通报制度为重点,以考核促进工作联动和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促进部门之间流动人口基本信息互联共享,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信息支撑;要积极推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流动人口需求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实行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对待,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努力实现流动人口社会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