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督导组召开州级责任部门落实《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情况专题汇报会

27.12.2014  23:00

      本报讯(通讯员 吴芳) 近日,州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召开州级责任部门落实《2014年度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中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专题汇报会。

      2014年,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中,认真对照《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目标责任要求开展工作,按照“州级统筹、市县为主、辖区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逐项落实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实现洱海水环境保护目标。

      在听取州级责任部门对落实《目标责任书》工作情况的汇报后,督导组对各责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2014年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意见》、《2014年度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工作,加快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推进“2333”行动计划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责任书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大部分已完成,有的目标任务已超额完成,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充分体现了“领导高度重视,部门齐抓共管,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成效显著”的特点。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导组要求,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形成强大合力,增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要有危机感,长期树立保护优先的意识,正确处理保护与建设的关系,把保护放在第一位。要加强领导,强化管理,进一步明确还未完成的目标责任,认真履行好职能,全面落实目标任务。要依法依规,加大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力度,结合部门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强监督管理。要继续加大保护洱海宣传教育力度,坚持开展“三清洁”活动,提高全民参与意识。五是要认真落实“十二五”规划中的目标任务,科学合理谋划“十三五”规划。

      州督导组组长赵波出席会议并提出要求,副组长字国顺主持会议。州环境保护局等21个州级与州人民政府签订洱海保护治理责任状的责任部门领导,逐一对贯彻落实大理州委、州政府《2014年洱海流域保护治理工作意见》、《2014年度洱海流域保护治理目标责任书》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详细的汇报,研究下一步强化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对策措施。州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督导组及办公室全体成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