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05.01.2016  11:29

      为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管理与监督,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向乡镇一级延伸,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纵向到底的目标”,德宏州财政局高度重视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及时转发了中央、省《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督促各县市财政局认真学习领会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相关精神,全力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

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程总体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深化完善、全面覆盖”推进实施,在不断总结州市直预算单位改革经验基础上,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和办法,顺应财政改革发展形势,理清国库制度改革思路,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本目标,全力推进乡镇国库改革工作。德宏州共有52个乡镇,截至目前,共有42个乡镇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10个乡镇未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已经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乡镇,视同县级预算单位实施改革模式。芒市13个乡镇、盈江县15个乡镇、梁河县9个乡镇;陇川县4个乡镇已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共余5个乡镇2016年全面铺开。瑞丽市共有6个乡镇,1个乡镇实施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余5个乡镇2016年全面铺开。

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加大了财政资金监管力度,缓解了国库资金调度压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