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提前完成全年征收目标任务

16.10.2017  17:40

为有效推动财政支出工作进度,保证我州在第四季度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指标,州财政局同州社会保险局于2017年9月24日下午,在州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加快推动财政支出工作碰头会。

会上,州财政局传达了州人民政府对提前完成全州全年各项指标的要求,州级参保单位第四季度的工伤、生育保险费必须于10月份完成征缴。

会后,州社保局工伤、生育保险科立即对该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并于9月27日按照州政府、州财政局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对州级参保单位第四季度工伤、生育缴费基数进行一次性核定,保障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