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林业局再次安排部署专项办责任分工和专项行动检查工作

14.09.2016  15:32

9月7日上午,大理州林业局召开职工大会,局党委书记、局长程永标和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奇彬分别就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报道大理州涉林问题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当前工作进行了安排。大理州林业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所属单位党政领导参加了会议。

9月7日下午,为有序推进集中整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进程,大理州林业局再次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办公室成员和专项行动检查组成员专题会议。州林业局副局长李奇彬、州森林公安局局长杨纯、专项办公室分组成员及专项行动检查组全体组成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议题:1、部署专项行动检查工作。2、明确专项办各组职责分工。

会议明确:专项办公室下设的督促检查要组迅速拟定督查方案,分阶段到各县市开展督促检查工作,车辆由综合协调组协调。同时要求督查组工作作风要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应,并及时向州行动办反馈督查信息,认真撰写阶段督查报告;综合协调组要做好协调联络、综合材料起草、宣传报道和简报编印;信息统计组认真做好专项行动工作进度、数据收集、分析汇总工作和报送工作。

会上,大理州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程永标就专项整治检查及当前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各检查组认识上要到位。此次整治行动是从中央到地方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一次大整治。州检查组代表州委、州政府,要严格按照州委杨宁书记的要求,作风要扎实,工作讲原则、重程序,依法依规开展检查,要给社会各界一个满意的交代。

二是对这次清理中有违法行为的,特别对边远山区有毁林开荒、乱砍滥罚的,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县市森林公安要依据相对集中办案原则,按程序依法办案,做到实事求是,一查到底,绝不手软。

三是在林地审批上,必须严格林地审批程序,凡是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坚决不予办理;五采区办理征占用林地,以县市、乡镇为单位划定一定区域,必须规划,规划必须符合政策,方能上报审批;凡是已批过五采区占用林地的,检查督促、跟踪督查和沟通协调一定要到位。

四是为了支持全州脱贫扶贫攻坚所涉及的扶贫项目需占用林地的,凡是达到审批条件。州、县市林政管理部门必须主动作为,跟踪服务,积极上报审批。

五是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对关闭停产的五采区,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在禁止限制区域外,尽量核实清楚,区别对待。手续齐备,不违法的,酌情处理,边检查边落实政策,该完善手续的完善手续,该办理的办理。

六是研究涉及林业执法的具体工作。加强与政法委、检察院的工作衔接,从州级层面尽快制定规范的处罚自由裁量。同时,对公益林资金拨付、低效林改造、林下经济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木材加工、贩运及湿地保护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树立林业形象。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大理州林业局 | 作者:大理州林业局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