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本报讯(记者 勾六零) 省部署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以来,我州高度重视,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州易地扶贫搬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搬迁对象进一步精准。通过整改,全州共锁定已经实施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为3424户13620人,通过与国务院扶贫办大数据信息平台系统对比,符合条件的为3287户12493人,精准率为85.93%。目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已经全部落实并完成“三个协议”的签订。
建房奖补资金政策得到调整完善。全州按照新奖补资金政策要求,及时进行调整。通过调整,在已实施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中,按新的补助标准发放建房补助资金3017户11844人,合计发放29192万元,整改后住房资金补助率达71.6%。
进一步落实“建新拆旧”“一户一宅”政策。通过整改,在已实施搬迁的建档立卡人口中,已搬迁入住1954户7761人,搬迁入住率达58.32%,其中旧房拆除1005户,宅基地复垦复绿260亩。同时,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大理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明确的宅基地用地面积标准,共有114户宅基地用地面积超标,目前已整改104户。
安置点选址不合理得以及时纠正。在精准搬迁对象的基础上,通过对安置点规划科学性、选址合理性再次评估研判及选址风险隐患再次排查等方式,全州集中安置点数量由整改前的252个调整为181个。
进一步巩固后续脱贫措施。全州通过对后续脱贫发展措施没有精准到户到人的问题进行查改,进一步完善了产业发展规划、就业计划的编制,将脱贫措施进一步细化到户、到人,做到“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通过扶持搬迁群众大力发展种养殖业、乡村旅游,创新“党支部+企业+贫困户”帮扶模式和组织技能培训等方式,确保贫困户搬迁后稳得住、能脱贫、能发展、能致富。
加大对传统村落的保护。我州在规划建设中注重对安置区传统村落保护,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严格按照传统村落保护相关规定和程序,“建新不拆旧”,通过产权转换等形式解决问题,既保证易地扶贫搬迁户“一户一宅”,又保证传统村落不拆不动。
进一步规范资金的管理使用。全州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报账程序,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坚持“工程不按时完成、质量不达标,手续不齐不全不予报账”的原则,严格项目资金审批程序,专户储存、专款专用,防止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发生。同时,完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风险防范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有效规范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