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政协十二届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三次常委会

27.09.2017  15:29
 

本报讯(记者 朱蕾 通讯员 黄云皓) 9月25日至26日,州政协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在下关召开。

州政协主席李雄主持会议并讲话。州委常委、州委秘书长靳汝柏,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田江权到会指导。

按照议程,会议就“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进行了常委会专题学习;听取了州法院院长鲍康就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通报,州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就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通报;政协委员就加强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审议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审议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李雄指出,近年来,州“两院”着力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有力提升司法公信,工作成效大、亮点多,为推动全州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州政协要充分发挥优势和作用,支持“两院”工作,进一步就法治方面的议题深入开展协商议政,形成法治建设与民主监督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良好局面;围绕依法治州战略的实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民主协商和建言献策,为依法治州献智力、添助力。

李雄强调,这次常委会审议的《实施意见》(代拟稿)进一步明确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内容、监督方式和监督的重点,对于推动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发展,提高民主监督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政协履职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协组织和广大政协委员要充分认识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要准确把握民主监督的基本原则,切实突出民主监督的重点,有效运用民主监督的方式方法,始终坚持党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努力营造好民主监督的良好氛围。

州政协副主席陆璐、杨泽恒、杨志东、张松,州政协保留副厅级待遇领导张正贤,州政协秘书长杨耀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