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后半篇文章”

11.04.2018  10:24
 

本报讯(通讯员 杨镇川) 根据州委统一部署,2017年10月12日至31日,州委派出6个巡察组分别对祥云、宾川、洱源、巍山、鹤庆5个县和州扶贫办、州住建局、州民政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统计局、州卫计委7个州级单位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巡察共发现各类问题175个。近日,12家被巡察单位分别向社会通报了巡察整改情况。

巡察反馈后,12家被巡察单位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明确责任领导,细化整改措施,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不回避、不敷衍、不推诿、不遮掩,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深刻认识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深挖问题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切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祥云县针对“扶贫干部执行纪律不严格,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2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坚决予以召回。宾川县针对“教育保障没有做到精准全覆盖”问题,采取各种措施劝返建档立卡贫困户辍学子女复学150人,千方百计力保“零辍学”。巍山县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建房面积,完成超标准建房整改286户19082平方米。洱源县针对扶贫资金滞留问题,及时拨付滞留资金572.83万元。鹤庆县制定出台《鹤庆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等“1+6”文件和10个行业部门专项文件,编印了《鹤庆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手册》《鹤庆县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等资料。州级7个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和部门职责,着力从政策落实情况、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责任压实情况、精准扶贫情况、工作推进情况、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纪律作风情况等方面抓实整改工作,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