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开展猪肉市场整顿确保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加强猪肉及肉制品市场监管,切实提高猪肉及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猪肉及肉制品场秩序,红河州于4月14日至20日组织开展全州猪肉市场整顿。
一是各县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检查频次,全面开展猪肉及肉制品采购、加工、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的猪肉及肉制品的行为及加工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二是重点加强对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重大活动餐饮接待单位,生猪定点屠宰场、农贸市场以及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进行拉网式检查。对不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监督整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查处情况。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使用病死畜禽和使用违禁药物、非食用物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 各县市食品安全相关监管部门按照监管职责,充分利用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做好猪肉及肉制品安全宣传工作力度,不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守法经营意识和公众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并公布了举报电话。河口县在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张贴“河口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知识”画册20余份,利用“河口市监”、“微河口”等微信公众号宣传猪肉市场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及猪肉质量安全常识,阅读点击量约4000余次。通过不同形式大力宣传,鼓励群众积极主动举报生鲜猪肉经营、肉品销售违法违规行为。发放宣传单2849余份,实地给肉品经营人员讲解350余次。
四是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检查各县市整顿情况。4月17日至19日,由州食药监局、州农业局领导率监管部门相关人员到个旧、蒙自、金平、河口4个县市开展督查,在每个县(市)抽查养殖场,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冻库,肉制品加工厂,餐饮单位各1家;抽查1个乡(镇)屠宰场所,农贸市场,农村自办宴席场所各1家。
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28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厂62个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0头(河口2头,建水8头);检查规模养殖场35个,检查生产、经营、餐饮单位1103户次,农贸市场303个次,利用快速检测设备检测猪肉及猪肉内脏45批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采购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及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