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对全省各州市旅游市场开展督查调研工作

25.11.2015  12:13

     24日,记者从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督查调研准备会上获悉,根据云南省政府有关要求,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牵头,联合云南省公安厅、工商局、商务厅等九个部门 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督查调研工作,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组成联合督查组赴昆明、红河州、丽江等11州市。督查调研工作将在11月25日-30日进行。

重点督查"不合理低价"等5大问题
  会上,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巡视员徐光佑表示,此次督查调研等任务是检查全省各地对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及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旅游市场整治工作的成效和不足。
  据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处长杨澄介绍,本次督查内容包括国家部委及云南省政府、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等部门有关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和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其中,旅游市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将从5方面进行,一是各州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建立情况、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动执法开展情况和各职能部门开展旅游市场日常检查情况;二是各州市对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虚假宣传、非法经营等突出问题等整治情况及成效;三是对旅游纪念品市场,特别是玉器银器市场对检查和整治情况;四是推进导游归属管理和导游公司体制改革情况,旅行社与聘用导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建立导游薪酬机制、保障导游合法权益保障的情况;五是各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情况,对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案件处置情况。

组建我省旅游警察纳入调研内容
  据悉,此次调研内容包括6大方面,一是如何推行"一团一车一社一导"及如何推行"旅游购物一天一店",如何执行导游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方可上岗;二是如何采取记分管理办法,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市场推出机制;三是如何建立和完善统一受理、横向联动、纵向协作、一站式服务的旅游投诉受理工作机制,对旅游投诉实行统一受理,并按照职能职责进行转办、分办和督办;四是如何进一步深入推行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导游归属管理,理顺导游劳动关系,建立科学的导游薪酬机制,切实维护好导游的合法权益;五是如何组建我省旅游警察队伍;六是如何推进旅游企业跨界融合发展,发挥旅游龙头企业对产业发展的拉动作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引领作用。

重点督查调研11州市贯彻落实情况
  此次督查调研将通过自检自查和联合督查调研等形式进行,督查调研组由云南省旅发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住建厅以及省质监局、省人社厅、省交通厅、省总工会、省发改委共十个部门。督查调研对象为昆明、红河、丽江、迪庆、西双版纳州、普洱、大理、保山、德宏、玉溪市、楚雄州11州市。除了这11个热点旅游州市外,同时还要求其余5州市自检自查,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杨澄表示,在旅游市场督察调研过程中,一旦发现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将立案开展调查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尤其是旅行社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的将直接取消其经营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