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
2014年9月和12月,中央和省委分别出台2014-2020年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未来7年的改革实施工作作出整体安排,明确了每项改革举措的改革路径、成果形式、时间进度,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改革的总施工图和总台账。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规划》要求,结合德宏实际,特编制本实施规划。
一、实施规划说明
首先,本实施规划参照中央和省委《规划》模式编制,以《中共德宏州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依据,研究提出重要改革举措229项。其次,本实施规划既严格遵循中央和省委要求,注重对应中央和省委《规划》改革任务和成果形式,又切实结合德宏实际,安排我州自主决策的改革事项。再次,本实施规划既坚持整体推进和分清轻重缓急的原则,对关联改革的次序和总体进度进行了统筹平衡,又考虑进行任务分工、控制时间节点,对每项改革举措,都明确责任主体、起止时间、实施路径、成果形式。最后,本实施规划对今后7年全州各县市各部门改革实施工作进行安排、提供依据,形成一个从整体到局部、从空间到时间、从当前到中长期的改革任务施工图。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具体事项进行动态调整。
二、总体工作要求
本实施规划在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总协调下整体推进。各协调单位要精心组织好规划的实施工作,负责相关领域改革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做好政策衔接、方案统筹,周密安排改革进度,实化细化改革任务,及时解决实施中的矛盾问题。各牵头单位要抓具体改革举措的落实和实施,第一牵头单位负主要责任,要责任上肩、主动作为,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配合行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行力,对推诿扯皮、贻误改革时机的坚决问责。州委改革办要按照实施规划建立工作总台账,负责对每个项目和整体进展开展动态监控,年初部署、年中检查、年底对账,对已完成任务的及时报账销号,对进度滞后的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挂账问责,适时开展中期评估,确保改革实施方向、进度、质量的整体可控。
各县市和各部门在推进改革中,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牢牢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按照中央省委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上层设计和州委关于改革的安排部署,结合各部门各县市实际,只要对全局改革有利、对全州事业发展有利、对本系统本领域形成完善的体制机制有利,都要自觉服从改革大局,勇于自我革新,切实抓好改革规划的实施。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解决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推进改革,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坚持开门搞改革,引导群众参与改革,引导社会支持改革,引导社会舆论和各方预期,汇聚起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正能量。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通过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动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需要得到法律授权的,履行法律程序后再实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要求,精心设计、细化任务、责任到人,切实把改革举措落到实处,确保到2020年全面完成州委各项改革目标任务。
三、实施规划内容(详见下表)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