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州委政法委开展集体廉政谈话 强化廉洁履职意识

13.12.2016  17:21

集体廉政谈话 摄影 蚌婷婷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日前,云南德宏州委政法委召集政法委班子分管联系的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国家安全局、州司法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党委(党组)班子成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化各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层层传导压力,深入推进新形势、新常态下的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落实主体责任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党的形象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迫切要求。此次谈话以“找准问题 补齐短板 压实责任”为主题,肯定了各部门今年以来抓党风廉政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就今后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要求:各部门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主要负责同志履职尽责为重点,以严肃追责问责为关键,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党员同志,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有人抓、有人管的良好格局。

  德宏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向宏要求,从党委(党组)、部门“一把手”的角度来讲,要把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贯穿到各支队伍建设的始终;要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谈话;要建立完善惩防体系;要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要强化案件查处。从领导干部自身来讲,;要始终坚守廉洁自律,做到两袖清风;要严格按照组织的人说话办事,做到讲规矩守纪律;要正确处理好党内党外关系,做到公私分明;要严格公正执法办事、做到不偏不倚;要加强道德修养,做到健康生活。

  通过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了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增强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为大力加强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有效预防违法违纪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