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多项措施保障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本报讯(记者 李灿梅 通讯员 李阳) 春节临近,为保障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各类民政对象和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州各相关部门早动员、早部署,开展春节期间各项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一是妥善安排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春节期间基本生活。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近期预拨了2016年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资金5.27亿元,要求各县市妥善安排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特别是春节期间的生活。
二是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及时足额发放生活保障金。从2015年1月起,我州城市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41元、农村低保对象按每人每月19元的标准提高补助水平,提标后全州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305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达143元,2015年内支出农村低保资金5.85亿元、城市低保资金2.7亿元。城乡低保金均采用社会化足额发放。
三是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办法。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民政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自然灾害救助等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临时救助办法,突出救急难特点,对遭遇急难家庭和人员及时进行救助。同时,在祥云县、鹤庆县开展救急难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试点工作。2015年州财政安排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热线救助、临时救助等工作。
四是扎实做好热线救助工作。州民政局日前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县市民政局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热线救助,其中州民政局热线救助电话为0872—2209329。按照每次给予15公斤大米、5公斤食用油、5公斤肉的标准进行救助,有特殊困难的视情况适当提高救助标准,现金救助原则上每次不超过200元。州县乡镇各级民政部门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特殊困难群众的咨询和求助,全力做好热线救助工作。
五是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力度。2015年内,共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969万元,救助42万人次;共开展临时救助2.06人次,支出救助资金2101万元。
六是做好元旦、春节慰问工作。根据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大理州2016年春节走访慰问活动安排方案》,州民政局对祥云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的伤残军人、“三属”、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军人代表进行了走访慰问;根据省民政厅统一安排部署,对26402名重点优抚对象通过银行代发的形式进行了普遍慰问,共支出慰问经费264.02万元。同时对大理市、祥云县、弥渡县、南涧县、巍山县、永平县、洱源县、剑川县等县市敬老院院民及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进行春节走访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