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多举措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04.06.2015  15:47

为保障参保人员的正当权益,我州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参保、续保和关系转移服务。

我州通过网站、报纸、公开栏等形式,加大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宣传力度,确保流动就业人员知晓其合法权益。专门设立医保关系转移窗口,建立医保关系转移登记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流动就业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及时记录更新流动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确保参保居民医保记录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加强与转入(出)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做好医保关系转移衔接工作,并及时告知参保人。2012年1月启动医保关系转移工作以来,全州共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8215人(含跨省转移506人),其中,转入4035人、转出4180人;职工医保转职工医保4157人、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1371人、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1356人、居民医保转居民医保486人、新农合转职工医保404人、居民医保转新农合69人、新农合转居民医保401人。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