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地税稽查部门从细节优化服务

20.10.2014  17:47

我州地税稽查部门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积极转变观念,围绕被检查对象查前、查中、查后各环节工作,从纳税人的角度出发,真正想纳税人所想,用心服务,从细节处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查前,做好税收自查辅导工作。除举报案件、交办案件等特殊案件外,一般都给予纳税人自查自纠的机会。自查中主动过问,主动提供税收政策辅导帮助,使纳税人存在的税收漏洞得以自觉修复,减少征纳矛盾,促进阳光稽查、和谐稽查。截至9月底,全州稽查部门已自查辅导企业151户,自查补税3837万元。

调整工作方式,主动减轻对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按照规范进户执法工作要求,简并进户事项,主动减少进户次数。将传统的检查方式由进户检查改为调账检查,并将正常情况下每户检查时间从原来的60天压缩为30天,尽量减轻检查过程中对企业带来的不便。

加强沟通交流,给予被检查对象充分的陈述申辩权。对检查对象查前、查中、查后前来陈述申辩相关事由的纳税人,稽查部门负责人及检查人员做到热情相待,多倾听、多解释、多沟通,对被查处的纳税人给予思想疏导,释疑答惑,努力消除矛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