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召开古树名木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

30.03.2016  10:32

本报讯(通讯员 陈建辉 杨剑青)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州工作,充分发挥民族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3月24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讨论研究古树名木保护立法的有关问题。

大理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古树名木众多,据2013年州绿化委组织开展的全州古树名木普查,全州至今尚存的古树有8834株,其中国家一级古树有183株,二级古树有872余株,三级古树有7779余株,名木有6株。如此众多的古树名木是白州土地上的宝贵财富,也是见证大理历史文化“活的文物”,加强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关系到全州生物资源和历史遗产的保护、民族悠久历史与文明的传承,对巩固生态文明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法规,座谈会上,大家谈到,充分利用自治州的立法优势,尽快制定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弥补古树名木保护的法律空白,显得十分必要。如能出台地方法律,对古树保护将大有裨益。

州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出,此次座谈会大家提出的意见很宝贵,为全州后续立法课题选定提供了积极的参考意见。

州人大常委会农业工委、州政府办公室、州住建局和州林业局领导,州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全体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