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集体诫勉谈话会议

21.03.2017  11:02
陈坚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张婧怡) 3月20日上午,我州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集体诫勉谈话会议,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州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县市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进行诫勉。

州委书记陈坚出席会议并就如何抓好整改落实提出要求。州委副书记、大理市委书记孔贵华主持会议。

陈坚指出,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州各级党委(党组)要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旗帜鲜明地讲政治,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意识,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第一责任、第一能力、第一政绩,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主业、担主责、唱主角。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动、一起考核,做到发展第一要务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陈坚要求,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党组)要正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领导责任、直接责任,要真正扛责上肩,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各项工作落实中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陈坚强调,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受到诫勉的单位和个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反思、立行立改,一项一项抓整改、一条一条抓兑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改,要按照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一个整改落实方案、开展一次专题警示教育活动、讲授一次专题党课、解决一至二个突出问题、健全完善一套制度、上报一个整改落实专题报告、接受一次复查验收的“八个一”整改要求,既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也要对全局工作进行反思,举一反三,由点到面,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党建工作整改,要结合《大理州2017年度县市、州属党(工)委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州委考核组的反馈意见,认真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针对问题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要根据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及时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整改落实方案,逐条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成效。

会上,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唐定文通报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州委常委、州委组织部部长袁丽娟通报了2016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情况。云龙县委书记段冬梅,大理市委副书记张勇,州林业局党委书记、局长程永标代表诫勉谈话对象作表态发言。

州领导岳黎松、许云川、朱建斌、靳汝柏、彭斌、田江权,以及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州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