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发布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
近日,我州下发《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州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作出统一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并从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着力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深化企业民主管理、切实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努力优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环境、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五个方面,就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明确了责任分工。
《实施意见》指出,劳动关系是生产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趋势明显,劳动关系矛盾进入了凸显期和多发期。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必须深刻认识新时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推进。
《实施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构建、共建共享、改革创新,统筹处理好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的关系,以解决劳动关系领域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加快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凝聚广大企业和职工为全面实现我州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普遍建立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实现劳动用工守法规范,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职工休息休假和安全健康得到切实保障,劳动条件不断改善。社会保险全面覆盖,人文关怀日益加强,劳资纠纷有效预防化解,全面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实施意见》还明确规定: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目标考核体系,与党政领导班子业绩考核挂钩。逐步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在政策扶持、资金支持、融资担保、贷款审查、贷款额度、职工培训、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给予倾斜和优先安排。被评为国家及省级劳动关系和谐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在参评“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等荣誉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是指导新时期我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推动我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深入开展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