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制定出台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行动计划

08.12.2014  12:14

近日,我州制定出台《红河州县级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行动计划(2014年—2017年)》。

行动计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创等达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信息化建设、医疗人才培养、便民惠民服务、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城乡医院对口帮扶7项工程,使县级公立医院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力争实现城乡居民县域内就诊率不低于90%,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到2017年,全州13所县级综合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9所县级中医医院中有6所达到二级甲等,其余3所达到合格。

在全州县级综合医院中,每年实施4个以上省级和5个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蒙自、个旧、开远、建水、石屏、弥勒、泸西、元阳、红河、金平10县市均有1个以上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3县市均有1个以上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努力在全州形成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县级公立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群。

信息化能力建设争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实现门诊住院无纸化服务全覆盖;6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实行挂号、收费、查询等多项目一体化自助服务。到2017年末,全州县级公立医院使用远程医疗会诊总数达5万人次以上。

为每个县市培养10名学科带头人和9名经规范化培训的专科(全科)医生。到2017年末,县级公立医院新进人员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率达70%,医学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力争县级公立医院的临床学科骨干较2014年增加15%以上。

全州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实行预约诊疗、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开展优质护理、志愿者和医院社会工作者服务等便民惠民措施。推广按总额预付、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等复合型支付方式改革。

改革现行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积极探索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每年争取有15个乡镇卫生院纳入省级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项目。其中,13所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及6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对100个乡镇卫生院和830个村卫生室实施一体化管理。全州3所三级医院加强与县级公立医院建立长期对口帮扶和协作关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行动计划》明确:州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支持临床重点专科项目建设。对每个获得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县级公立医院,在省级财政支持100万元的基础上,内地7县市州级财政不配套,县市财政配套和医院自筹300万元;边疆6县州级财政配套50万元,县市财政配套和医院自筹250万元,确保每个临床重点专科有40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每个获得州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县级公立医院,州级财政支持20万元,县市财政配套和医院自筹60万元,确保每个州级重点专科有80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各级补助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关键设备购置、学科骨干培养和临床诊疗新技术的引入。财政每年安排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经费,按每个乡镇卫生院2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主要用于一体化管理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造修缮、添置设备和培养人才等。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红河州 发布人:李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