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切实推进怒江流域(大理段)河长制工作
13.10.2017 09:47
本文来源: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近年来,我州在推进怒江流域(大理段)河长制工作中,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督办到位,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流域水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怒江流域大理州境内涉及云龙县民建乡和漕涧镇,流域人口1.17万人,干流过境河长16公里,支流有11条,流域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有2条,50平方公里以下的有9条,有小(二)型水库1座,多年平均径流量4.9亿立方米,径流面积481.9公里,占全州面积的1.7%。
我州在推进怒江流域(大理段)河长制工作中,组织领导到位,坚持党政同责、全民参与,怒江干流云龙段目前已全面建立县、乡、村、组四级河长制,集中全社会力量推动河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明确乡级河长名录、职责,明确了村级、组级河长和河道专管员、保洁员、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措施落实到位,及时组建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整合力量,流域内11条河流、1座小(二)型水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问题督办到位,加大巡河工作力度,截至目前,累计开展了418人次巡河,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举报有回音、件件问题有落实。通过河长制的实施,流域内干部群众河道保护意识和管理河道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级各部门协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
本文来源: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13.10.2017 09:47
大理州对各县市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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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1日,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