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促进新农村建设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近年来,我州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减负方针,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巩固农村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加大宣传教育,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督促落实减负“五项制度”,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管长效机制。
严格执行涉农负担收费“审核制”。按照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州减负办及时协调会同州发改委、州政府纠风办,进一步深入治理涉农领域乱收费文件以及乱收费情况,会签联发文件,统一安排部署了涉农乱收费文件及涉农乱收费情况的专项治理工作。各县市对涉农价格和涉农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规范了向农民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确保了农民的合法权益。2014年,全州未发现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
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多年来,全州涉农收费的单位及乡(镇)涉农部门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规定,要求农业生产生活资料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涉农收费单位在收费处设立公示牌,实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度,公示相关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对社会优抚对象的优惠政策等内容,把价格政策、信息、咨询、维权服务送到农村,有效地遏制了涉农乱收费、乱涨价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
严格执行村级报刊订阅“限额制”。按照州委的安排部署,全州农村村级组织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的相关规定,基本坚持自愿征订原则,严禁摊派发行。有的县还对部分乡镇实行文化扶贫制度,由群众路线教育和扶贫挂钩联系单位及职工捐资征订报刊,赠送给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以及农村中小学校。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我州各县市按要求把《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每一个农户手中。同时,自全面取消村提留、乡统筹和税费后,大理州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涉及农民筹资、筹劳标准及数量情况均在农民负担监督卡上完整准确记录,为各级政府对农民负担的监管提供了详实的依据。
严格执行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度。长期以来,州、县市两级政府减负办积极协调配合纪检监察和纠风等部门,不断推进构建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加强对涉农负担案(事)件的查处力度。多年来,全州范围内没有因农民负担过重而引发农民负担案(事)件,也未发生加重农民负担案(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