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六项措施着力解决农村垃圾填埋难问题 全力建设美丽乡村

21.10.2014  16:49

红河州为解决农村垃圾填埋难问题,紧紧围绕利民惠民和“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美丽家园”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切实采取六条措施,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营造美丽乡村。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成立州、县、乡人民政府乡镇驻地垃圾集中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具体负责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州政府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印发全州各乡镇驻地全部实现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二是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各县市在摸清乡镇驻地人口、日产生活垃圾量、现有垃圾收集设备和处理设施情况、保洁人员配备及运营情况等环境卫生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主体和工作目标,将推进乡镇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专项行动的各项责任细化到各个环节。三是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的热情,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在参与中不断提高文明卫生素质,让群众真正体会到我参与、我支持、我受益。四是以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农村集市为重点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五是科学统筹、全面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并要求每个村庄建设1至2个垃圾收集池。六是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把解决农村垃圾清运填埋难问题作为重点工作立项督查,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主要检查队伍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等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问效。州委活动办要求各县市和相关部门在每月15日前上报上月的工作进展情况。

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州配备了专兼职保洁员13636人,建设垃圾处理处置设施8255个,其中:垃圾收集池1853个、垃圾中转站703个、果皮箱5699个。乡镇已建成垃圾处理场13个,已开工建设垃圾填埋场3个、中转站16个。全州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每日1520吨,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先后有80.8万人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月处理垃圾49864.9吨(含乡镇政府所在地)。共出动车辆2850台次,清理污水沟28.5万米、乱贴乱画小广告25394处、卫生死角28640处。通过治理“脏、乱、差”现象,农村的环境卫生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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