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红河州公安局组织首次宪法宣誓仪式
07.12.2016 20:36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牢固树立人民警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12月2日,红河州公安局在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即将来临之际,组织全局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举行首次宪法宣誓仪式,州人大常委会李金旺副主任一行到场指导宣誓活动并监誓,仪式由局党委副书记李红光主持,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同贵领誓。
宪法宣誓制度,是彰显宪法权威,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加强宪法实施的重大举措。上午9时,宣誓仪式开始,全体宣誓人高举右拳,目视国徽,诵读誓词,向宪法致以崇高的敬意,作出依法履职的庄重承诺。
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许洋委托,李红光同志代表局党委对红河州公安局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提出要求。
李红光同志指出,向宪法宣誓,是一个具有仪式与实质双重含义、做出承诺与履行承诺的严肃活动,公安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执法部门,向宪法宣誓,是忠于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捍卫法治程序必须作出的郑重承诺。李红光同志强调,宪法宣誓将坚定人民警察的法治信仰,有利于公安民警在内心深处尊崇宪法、尊重宪法,深刻领悟中国法治精神;宪法宣誓将增强人民警察的履职能力,有利于公安民警运用宪法思维、宪法理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从而严格执行其他法律、法规;宪法宣誓将树立人民警察的敬畏之心。实行宪法宣誓,可以树立广大民警正确的权力观,强化民警对人民赋予的权力、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之心。李红光同志要求,要以首次宪法宣誓仪式为契机,把向宪法宣誓作为一项庄重而严肃的制度长期坚持,并广泛地在干部任用、入警仪式等工作中开展,使公安民警忠于宪法的理念深入警心。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7.12.2016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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