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公安局举行《准则》《条例》宣讲报告会
近日,怒江州公安局举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讲报告会,报告会邀请了州宣讲团成员、中共怒江州委巡视联络办公室主任杨耀昌为州公安局全局民警、边防、消防官兵就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宣讲。州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褚桂林主持报告会。
宣讲报告会上,杨耀昌同志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从《准则》和《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特点,学习理解的关键点,以及全面把握《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全面推进《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的讲述和解读,宣讲报告内容丰富,层次分明,说理透彻,要求明确,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生动的实例,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对聆听报告会的全体民警深入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会上,褚桂林副局长就公安机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党的组织,要按照中央和上级要求,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决维护党章权威。要通过《准则》和《条例》的贯彻实施,树立高尚道德情操、严明党纪戒尺,把《准则》和《条例》,特别是党章的要求真正刻印在心上,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标准,绝不允许突破纪律“底线”。二是各级公安机关纪委要以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作风建设、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三是各级各部门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各级各部门公安机关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准则》和《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纪律红线,逐渐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