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07.05.2015  12:38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我州按照“强化领导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合力推进”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村金融改革、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农村改革任务,积极探索和实践运用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放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定出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意见,启动大理市、剑川县两个整县市和其他10个县每县1个乡镇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完成颁证2378户,颁证面积13931亩。制定出台了土地流转意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2014年,全州新增土地流转8.1万亩,累计达31.7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面积的14.2%;对142户流转100亩以上规模经营主体及乡镇、村组进行奖励,兑付奖补资金976万元。

  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制定出台了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意见、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庄园发展的意见、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等政策,采取以奖代补、贴息贷款、保险补贴、信用担保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州本级财政资金对发展现代农业、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引导和杠杆作用。2014年,全州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1003个,累计发展合作社3424个;发展家庭农场数达到745户,其中认定州级示范家庭农场20户、家庭牧场150户;新增省级现代农业庄园3个,累计达6个,认定州级现代农业庄园10个;新增省级农业龙头企业5户,州级龙头企业20户,全州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167户;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养1100人。

  强化金融服务“三农”,激发农村金融活力。深入推进金融服务“三农”创新改革和便利化行动,率先在全国推出以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木(果)权证核发及抵押贷款工作,实现了经济林木(果)的物权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证跨两权”的重大突破,贷款余额达10.88亿元,同比增长26.1%。探索开展农房抵押贷款,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12.76亿元。在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便利化的同时,积极抓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金融便利化服务,积极尝试形式多样的农户小额贷款、联保贷款。2014年,全州创新农村金融产品贷款余额达36.73亿元,同比增69.64%。

  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推动农村和谐稳定发展。探索村民自治的新模式、新路径,推进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推进15个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出台用活农村集体“三资”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两个试点工作方案,建成州、县、乡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网络监管平台,12县市各选择一个村开展了用活“三资”和“合作股份”试点工作。深入实施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五年规划,着力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2014年共消除“空壳村”16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