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全面推开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

07.11.2014  20:24

随着国务院发布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在201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我州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也在10月初全面启动。

今年10月1日起,国务院印发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同步开通。工商总局颁布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5部规章也同日实施。规定自2014年10月1日起,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启动企业信息公示。这标志着以企业法人国家信息资源库为基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正式建立。

为确保我州企业年度报告信息公示工作有序推进,州工商局制定了工作目标,要求截至2015年6月30日,力争2014年12月31日前全州在册的51700多户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息公示和年度报告率达到80%以上。自9月28日开始,先后在媒体和公共场所发布、粘贴相关公告进行宣传100多条次,编发相关宣传材料10000份,同时编发手机短信3800多条次。自10月8日开始,全州各级工商机关分别对2014年10月1日前在册的5000多户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联络员开展了10余场次的培训,对工商部门企业年报、信息公示系统的操作方式和流程进行演示,回答了企业信息联络员提出的各类疑难问题。同时按照《条例》规定,要求企业对所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和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为企业联络员办理备案手续。开通7部咨询服务专线电话,提供全程咨询服务。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及时完成相关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

截至10月31日,全州已有159户企业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公示,报送率3%,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367户,备案率6%;外资企业应报送年度报告信息公示96户,已报送7户,报送率7%,办理企业联络员备案12户,备案率13%;个体工商户应报送年度报告45935户,已报送并网上公示14户。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德宏州 发布人:向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