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人民政府督查州森林防火工作

25.02.2016  18:06

为贯彻落实2月16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的安排和部署要求,2月18-20日,由州人民政府督查室主任柳荣昌带队的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工作督查组,深入贡山、福贡两县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野外火源管理情况、基层防控能力建设情况、预警监测及应急处置情况、火灾保险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督查。

督查组深入部分乡镇查看森林防火工作情况,并分别在贡山、福贡两县召开座谈会,听取两县森林防火工作情况汇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贡山、福贡两县前期森林防火工作,并传达了香格里拉“2.14”森林火灾及相关领导的指示要求,对下一步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全面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各项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抓实抓细;二要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森林防火责任意识。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让森林防火入脑入心,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社会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三要切实加强防控措施,严管野外火源。要牢固树立以防为主,防范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加强火源管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四要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做到科学安全扑救。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和预案演练工作,实施靠前驻防,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避免“小火酿成大灾”;五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畅通。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告森林火情,高效处置森林火灾。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怒江州林业局 | 作者:杨桂良 梁英荣 | 栏目编辑:周雯 | 栏目审核: 武建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