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开展《旅游条例》执法检查

24.04.2015  13:55

本报讯(记者 黑毅鹤) 4月21日,以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为组长的州人大执法检查组深入大理市相关景区、景点,对我州贯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王以志陪同检查,并作情况汇报。

当日上午,检查组到大理港深入了解大理游客服务中心运行情况,到希尔顿酒店实地察看了高端酒店的建设情况,在大理古城听取了古城创建5A级景区的情况介绍,到大理古城蒋公祠察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相关情况。

检查组指出,条例颁布实施后,各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旅游管理机制,抓好旅游发展规划编制,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旅游宣传促销,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有力地推动了全州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要求,继续深入贯彻条例,完善管理机制。坚持规划引领,注重资源保护,进一步完善旅游规划,抓紧完成六大景区专项规划和旅游“十三五”规划。加强软硬件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优化发展环境。结合我州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旅游产业新变化、新业态带来的新问题,为修订条例打好基础,加快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

据介绍,条例自2010年6月1日制定和颁布实施以来,全州各级各部门抓实宣传培训、体制机制创新、发展资金保障、规划及项目建设、宣传营销、行业管理,对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有着重要的助推作用。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寇铸勋、秘书长李宗贤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