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财政保障
本报讯(通讯员 周应良 见习记者 李文祥)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州按照“多头引水、集中蓄水、科学放水、绩效用水”的总思路,坚持把“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持续增加财政支农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持续强化财政优先保障“三农”。通过健全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三农”投入责任,使公共财政以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让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明确优先支持方向,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县级自主统筹空间,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2018年1至10月,全州农林水事务支出44.9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其中州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资金3.07亿元,比2017年增长3%。
持续撬动社会资本流向“三农”。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集体资产盘活、社会积极参与的乡村振兴投融资格局,变资金渠道“独木桥”为多元化投入的“立交桥”。利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契机,规范有序盘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统筹资金,补齐项目建设短板。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开发力度。鼓励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支持工商企业为乡村振兴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引导更多企业投向“三农”,撬动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持续创新金融产品服务“三农”。以发展乡村普惠金融为抓手,把乡村振兴作为信贷政策结构性调整的重要方向,继续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的作用,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到乡村振兴领域。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鼓励支持各金融机构开发设计多元化的“乡村振兴贷”。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农村产权要素的确权颁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和风险处置机制建设。2018年以来,全州发放金融服务“三农”贷款13.27亿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1.9亿元、“金果贷”8.84亿元、“金猪贷”2.05亿元、“金蔬贷”0.48亿元,有力破解农业发展资金瓶颈制约和农民“抵押担保贷款难”的问题。
持续强化涉农保险助力“三农”。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开发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保险,完善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小额人身意外、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等普惠保险业务,推动建立乡镇、村级保险服务网点。完善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提高地震巨灾风险管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