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巍山被焚明代拱辰楼修复后免费开放

18.03.2016  10:18

按原貌修复一新的拱辰楼外景 新华社 图

    于2015年初在火灾中被焚毁的南诏古镇明代古城楼——拱辰楼完成修复工程对公众免费正式开放。始建于明代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的拱辰楼为明代蒙化府北门城楼,是南诏古镇的标志性建筑。2015年1月3日凌晨2时49分,位于巍山县城南诏镇的云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拱辰楼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300平方米,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中共大理州纪委、大理州监察局通报,1月3日巍山县拱辰楼发生火灾事故后,州纪委、州监察局及时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对事故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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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殷某某被控消防责任事故罪

    2015年4月16日14时至18时、4月17日9时至12时,巍山县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巍山拱辰楼火灾案责任人殷某某涉嫌犯消防责任事故罪一案。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殷某某(南诏古乐团团长)在管理、使用巍山县拱辰楼(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经营洞经古乐表演和茶水服务期间,违反消防管理法规,对消防监督机构于2014年1月14日、27日发出的消防安全整改情况及责令限期整改通知拒绝执行,导致消防隐患不能及时排除,致使2015年1月3日拱辰楼因电气线路短路引发火灾被烧毁。

    巍山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殷某某无视国家法律,身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整改措施而拒绝执行,致使拱辰楼被烧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43134.22元,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判令被告人殷某某赔偿国家此次火灾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943134.22元。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