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未完成作业 嵩明“虎爸”用竹棒打成轻伤2级
日前,嵩明一单亲父亲因儿子未能完成作业,一怒之下对儿子大打出手致其轻伤二级。此事被学校老师发现后举报,警方拘留了这位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虎爸”。然而,案件移交检察院时,考虑到如果父亲被起诉,则无人照管儿子。鉴于此,嵩明县检察院昨日组织此案件涉及各方关联人士,参加了一场“不起诉听证会”。
事件
“虎爸”动手后的听证会
嵩明县杨林的单亲父亲王某(化名)“出名”了。
今年6月中旬,王某下班夜归发现儿子未完成作业且未感自责。联想起老师之前曾就儿子不好好做作业这个问题多番和家长沟通,眼下又即将期末考试,一怒之下,王某顺手操起拖鞋和竹棍就对儿子展开了一番打骂教育。
没两天,民警找到了王某,以侵犯未成年人权益为由刑拘了他。
原来,学校老师发现王某儿子小金(化名)被打伤的情况,向警方举报了王某,经鉴定,小金身体损伤程度达到轻伤二级。
王某诚恳认罪,检察院依法批捕。
然而,民警和检察官走访发现,王某被逮捕后,这个单亲家庭里无人照顾即将放暑假的小金。检察院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
对于王某,嵩明县检察院准备作不起诉处理,为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开公正,决定组织各方关联人士召开“不起诉听证会”。
昨日的听证会现场,侦查人员、王某所在村总支书记、小金就读学校校长、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县教育局、县委、关工委等领导到场,检察院还邀请了律师、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以及云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学教授高巍,省检察院公诉处未检主任陈怡璇也到会指导。
参会代表们不约而同认为:王某是在小金不听话时为教育他而采用打骂方式的,主观恶性不大;殴打部位主要集中在四肢,未对头、躯干实施伤害;平时并非殴打成性,家庭暴力倾向不严重;因为是家庭教育未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更重要的是考虑到小金今后需要父亲监护照顾,一致建议检察院不起诉。
检察长最终决定,不起诉王某。
县人大代表吴加友和县政协委员李正义都建议,王某回归家庭后需由村委会、村小组等基层组织和当地派出所跟踪督导,引导王某早日改进教育方式。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及时安排专人给小金进行心理辅导。
观点
司法核心不单是认定是非
“整个过程中都体现出大家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彰显出的较高意识和呵护之心。”
——陈怡璇在会后表示,非常高兴看到小金在人身权益受到父亲侵犯后,学校老师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举报,警方也能快速出警保护小金。更值得称赞的是,嵩明县检察院也采用了“不起诉听证会”这种方式听取各方意见。处理监护侵权案件中最重要的原则是保障儿童权益的最大化,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不受侵犯绝非检察院一家之力可以实现的,需要各方力量参与。
“司法的核心不是简单的是非认定,重要的是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让更多人充分了解案件,真正实现兼听则明。”
——高巍从法学的角度赞许了此次“不起诉听证会”的意义,他说,以往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时,更多是内部调查、取证、决策。此次“不起诉听证会”实现了让司法在阳光下进行,保障了司法的公开公正性。让更多关联人士参与听证会,能够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这个过程中也更深入地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其他信息。
记者手记
教育要讲艺术
“每个周末,他都和我在大车上度过。给他买的衣服都是上百元的,我自己都是在地摊上买几十元的衣服穿……”结束了听证会,王某这样描述自己和儿子的关系。
“自己的孩子,怎么可能平白无故地乱打。”王某说,暴打小金那天他在工地加班至晚上8时多才回家,进屋第一件事就是问小金吃饭没。得知儿子没好好吃饭,他特意给儿子泡了方便面,这原本是一个劳累了一天后与儿子在交流中增进亲子关系的美好过程,却因一顿暴打,让这一切化为虚无。
到底能不能打呢?高巍说:“打”一定是不可以的。
“道德培养要比智力培育重要得多,你就是孩子的道德表率,希望你以后能够以身作则,用一言一行感化孩子、教育孩子。”这是案件的承办检察官给王某的训诫,其实也是给全天下父母的警示:面对懵懂的孩子,教育要讲艺术。(春城晚报记者 陆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