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公告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挂牌交易公告
嵩国土资告〔201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嵩明县人民政府批准,嵩明县国土资源局决定,由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公开挂牌交易以下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挂牌及报价时限:2015年 5月5日至2015年5月14日17:00止。
挂牌报价及公示地点: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
二、地块简介
宗地号 | 宗地 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交易 起价 | 竞买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
SMK2013-31-(1) | 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空港大道西侧 | 157315.17 | M2-二类工业用地 | ≥0.7且≤2.0 | ≥35% | ≥10%且≤20% | 50 | 3421.565 | 1027 |
SMK2013-31-(2) | 嵩明杨林工业园区空港大道西侧 | 203986.31 | M2-二类工业用地 | ≥0.7且≤2.0 | ≥35% | ≥10%且≤20% | 50 | 4436.71 | 1332 |
(注:交易面积以国土部门审定为准,其他条件详见挂牌交易文件。)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挂牌交易文件的索购
本次挂牌交易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交易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15年 5月5日至5月14日,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索购挂牌交易文件。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自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14日17:00前,持竞买申请书,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参加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竞买保证金等相关资料,到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嵩明县秀嵩街51号)办理竞买手续。交易中心对竞买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通知其获得竞买资格参加挂牌交易活动。
六、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其它事项
1、本次挂牌交易的地块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和规划设计方案;
2、竞得者必须当场与国土资源局及土地交易机构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土地成交价款;
3、成交价款不含契税;
4、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竣工时间进行建设。
八、查询网址
嵩明县国土资源局网址: www.smxgtzyj.gov.cn ,或中文实名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查询。
地 址:嵩明县城秀嵩街51号
联系电话:0871-67923128 13987699091
联 系 人:李先生
嵩明县土地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5日
来源:嵩明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