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环境保护局开展新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

31.10.2014  17:03

为进一步提高峨山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各企业主及相关人员对新修订环保法的认识,拓宽环保法律法规的认知层面,增强环保履职能力,自觉保护生态环境。10月28日下午,峨山县环保局在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新修订《环境保护法》专题培训会,会议邀请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法庭潘万江庭长和峨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候春忆到会就新《环境保护法》进行全面分析解读。

培训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潘万江庭长从新《环境保护法》的修改背景、修改思路、主要功能及亮点和当前学习宣传贯彻的工作重点等方面全面系统地进行了宣讲解读,特别对环境行政执法程序及主要内容等进行了细致地讲解,以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领会和掌握新法的新规定、新制度、新措施。峨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候春忆结合新环保法的实施,围绕破坏环境保护资源类犯罪及环保系统职务犯罪的相关案例进行深入解析。

县环保局李明福局长在培训会总结时就新旧环保法的根本区别、主要特点,结合峨山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作了介绍和说明。针对即将实施的新环保法,李局长要求各企业和相关部门必须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要知法、懂法、守法,全面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积极主动争做守法企业。

峨山县各企业法人、环保负责人,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环境监督管理站站长,县人大、政协环资委领导及县环保局全体干部职工近180人参加了新《环保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的举办,为下一步全面宣传、贯彻、执行新环保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