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在保山市首家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03.02.2016 16:47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近日,昌宁县在保山市首家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保山全市上下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质量主题,着力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质量共治格局,进一步推进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责任,提升全市质量总体水平,以质量升级推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推动县域质量发展,昌宁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昌宁县质量强县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考核纳入2015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13乡镇和5个质量强县工作组牵头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了考核。从工业产品质量、农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五个方面,采取目标备案、自我评价、实地核查、综合考核、报批与通报五个步骤,对各乡镇、部门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D 4个等级,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介和实行问责的重要依据。对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在质量工作绩效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本文来源: 质量技术监督局
03.02.2016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