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农林局党委“四严格”履行2015廉、责工作

15.02.2016  16:53

  一是严格责任清单,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制定了《区农林局党委班子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主体责任,支持局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和监管。年中认真调研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年底认真总结,并将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区纪委。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上好廉政党课。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政治、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批评教育、提醒纠正;对新提拔中层干部进行廉政专题谈话。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3件。二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等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文献资料。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按照“三个决不允许”要求规范言行。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切实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制度。三是严格执行廉洁从政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按照“六个严禁”带头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昆明市关于禁止发送和收受“红包”的规定》等廉洁从政的相关规定。做好“三公”经费,公车及办公室标准管理,如实申报领导干部个人收入和财产。四、严格执行改进作风。遵守“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规定,加强对全局的内部管理,修订了全局有关工作纪律、车辆管理等相关纠正“四风”、厉行勤俭节约等内部管理规定并实施。一年来,没有违反党纪党规的情况发生,全局工作作风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