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依法履职严格把关 监督律师规范执业

20.04.2018  03:15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检察处在办理一起涉税二审上诉案件的过程中,发现该案一审环节3位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存在违反《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问题,迅速启动了对相关律师的调查程序。

案件承办人通过走访看守所、深入询问其他当事人、约见涉事律师等周密的调查工作,查明该案3名律师私自收取案件代理费,未按规定给当事人出具律师事务所委托协议,特别是其中1名律师还先后接受了2位不同被告人的家属委托,存在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鉴于案件相关律师的行为已涉嫌违反《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当中不得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等相关规定,且违规执业的问题较为突出,2017年11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向律师所在地甘肃省司法行政机关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相关部门就该案律师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并处理。

2018年4月1日,甘肃省律师协会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处理情况,认为检察机关在《检察建议》中提出的律师的违法、违规问题属实,现已进行了处罚,对3名违规律师进行了训诫处理。

2017年以来,针对极少数律师存在的不规范执法问题,全国律协加强了对律师执业规范的管理工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正当权利的同时,也要强化监督律师依法执业的意识。针对本案中发现的3名律师违规行为,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快速反映,依法予以监督,充分发挥了法律监督机关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