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关于第120届广交会出口展展位申请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州市商务局、各相关企业: 第120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申请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州市商务局积极组织经营好、有发展潜力的外向型企业参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及展出内容 第一期:2016年10月15日-19日 展出内容:电子及家电、照明、车辆及配件、机械、五金工具、建材、化工产品、新能源等。 第二期:2016年10月23日-27日 展出内容:日用消费品、礼品、家居装饰品等。 第三期: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 展出内容:纺织服装、鞋、办公箱包及休闲用品、医药及医疗保健、食品等。 二、申报截止时间 2016年5月31日(品牌展位确认截止时间:2016年5月20日) 三、申请办法 申请参展的企业应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申请展位,具体如下: (一)一般性展位。有意参展且符合广交会参展资格的企业,可根据第120届广交会参展展品目录申请对应展区的一般性展位,在线打印参展申请表,填报并加盖公章后提交交易团,并按交易团要求提交相关评审材料(见附件1)后,参展申请正式生效。已经在往届广交会提交过申请资料的企业仅需要提交参展申请表、联营申请表和企业广交会负责人信息表即可。 (二)品牌展位。属于第119届广交会品牌展位,按原品牌展位的类别与数量确认第120届品牌展位申请,如确认退回全部或部分品牌展位,请书面提交退展位申请报所属交易团,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 四、注意事项 (一)每个企业展位在广交会三个展期申报总数不超过12个。除化工产品、食品展区不限制展位申请数量之外,每个展区展位申报不超过2个; (二)申请企业应根据企业自身生产及经营产品种类为依据进行展位申报,优先申报有对应产品出口业绩的展区展位。每个企业每期最多可在2个无对应产品出口业绩的展区申请参展,每个企业每届(三期合计)最多可在4个无对应产品出口业绩的展区申请参展。如企业申请参展展区数量超过上述标准,则视该企业申请为无效(化工产品、食品展区不计入展区申请总数之内); (三)已经连续两年四届申报参加广交会但一直没有出口业绩的企业,原则上不再受理参展申请。 (四)企业网上参展申请生效并不代表获得展位,展位安排将依据广交会出口展展位安排相关办法确定,以参展易捷通最终公布展位号或交易团通知为准; (五)交易团进行展位分配时将根据展位申请情况,设定企业展位分配总数的上限; (六)我厅将综合考虑企业出口贸易发展潜力、上一年度业绩表现(特别是申报展区对应类别商品出口业绩)、往届广交会企业绿色布展完成情况、展位使用违规记录及 知识产权 保护等多方面因素对申请企业进行考评,做出 云南 交易团展位分配方案,报至有关商协会进行审核,最终由外贸中心制定展位及位置安排方案; (七)企业选择主要展品时,须填写展品对应海关编码(即HS编码,8位代码),同一海关编码仅限申请一个展区; (八)企业申请大型机械及设备、工程农机(室内/室外)及车辆等展区展位,须填写最大展品的尺寸(长×宽×高)。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申请企业关注“广交会易捷通”系统,实时查看广交会相关动态; (二)请各申请企业按要求完成第120届广交会展位申报,并将相关材料于2016年5月31日17点前交至云南交易团,逾期视作放弃申请第120届广交会展位。 六、相关信息 广交会参展易捷通: http://exhibitor.cantonfair.org.cn/cn/index.asp 广交会120届出口展位申请有关事宜公告: http://www.cantonfair.org.cn/html/cantonfair/cn/info/2016-05/39459.shtml 七、交易团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商务厅 联 系 人:袁林 联系电话:0871-63169867 联系传真:0871-63134829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外贸大楼1511室 (二)云南省对外经贸交易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 人:王馨悦 王芝华 联系电话:0871-63191885、63191767 联系传真:0871-63191511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地 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外贸大楼1804室 特此通知 附件: 1.《材料清单》
云南省商务厅 2016年5月5日 |
来源: 外贸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