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举行
昨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举行。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77人,实到73人,符合法定人数。
主席团常务主席程连元、拉玛·兴高、金志伟、常敏、戚永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吴庆昆在主席台就座。
主席团常务主席程连元主持会议。
主席团成员参加会议,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大会副秘书长,大会秘书处各工作组负责人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简报组组长和松华汇报代表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将对代表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研究。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昆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昆明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昆明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的6个《决议(草案)》将提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听取了组织组组长杨爱武汇报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名单的情况。会议根据提名候选人情况,表决通过了昆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并将提请大会选举。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的规定,选举昆明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实行等额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并提请大会表决。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戚永宏作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处理意见及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的处理决定。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同意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处理意见及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决定将《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议案》《关于把昆明市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议案》交由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表决。(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