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18.07.2016  18:29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云南省公安机关于2016年7月1日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选择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丰宁派出所、盘龙分局拓东派出所、官渡分局吴井派出所、西山分局东陆桥派出所、呈贡区石龙湖派出所,与四川省成都市开展一对一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受理对象为在昆明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四川省成都市籍人员。异地受理业务范围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异地受理业务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持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居住证、学生证,到试点派出所进行办理。异地受理的流程为“居住地受理——户籍地审核签发——居住地制作和发放证件”。

 

 

 

截止7月15日,试点地区共接到各地群众业务咨询360余起,已为符合条件的8人办理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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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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