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16年度居民医保缴费截止 过时无法补缴

21.01.2016  10:52

    “一不小心忘记去社区缴2016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了,今天去问说是已经不能再缴了。那什么时候还可以补缴呢?为什么过了12月25日就不可以缴费了呢?”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医疗保障的一个重要险种。每年从7月1日起至12月25日,是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时间段。最近,不少错过了缴费的市民到社区希望补缴费用时,发现已经不能缴费了。对此,一些市民对为何不能补缴产生了质疑。

    昨日,就市民的相关疑问,昆明市医保中心居民参保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释。“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时间段之所以是每年的7月1日至12月25日,是由2012年昆明市下发的《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这期间缴费享受的是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加保险的市民,需要在此期间办理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错过了缴费时间是无法补缴的。”该负责人介绍,除了缴费参保时间有明文规定以外,之所以有这样的规定,也是因为在个人缴费后,财政补贴和各县区还需要对个人缴费的情况进行清算,并逐级上报、逐级补助,所以在交费后也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账面上的结算和上报等工作。(都市时报 记者李瑞莹)

编辑:王莹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