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15医改重点任务公布 居民医保每人每年380元

24.07.2015  10:32

    云南省政府近日同意印发《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称,要在全省所有县、市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要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中药饮片除外),降低虚高药价。医务人员薪酬也不得与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比例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选择部分地区或公立医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州、市、县、区,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加快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泛亚国际心血管病医院)项目等高水平医院建设。2015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要达到总量的20%左右。

    ●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80元,城镇居民个人缴费达到人均不低于120元,新农合个人缴费人均不低于90元,力争达到120元左右。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在80%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门诊支付比例分别达到50%,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占到75%左右。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不低于1万元,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不低于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患者经基本医保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

    ●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健全“一站式”即时结算机制。到2015年底,对重点救助对象年度救助限额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

    ●2015年,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都要开展分级诊疗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州市探索开展分级诊疗试点。(记者 江枫 实习生邵维从)

编辑:袁思思责任编辑:徐婷